2024年泊头市寺门村镇乡村振兴道路改造提升工程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泊头市寺门村镇乡村振兴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已由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泊发改审批【2024】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泊头市寺门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泊头市寺门村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内容及规模:(1)寺门村镇新建文体活动中心建筑结构类型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366.45㎡,建筑层数为地上一层;前寺门村村内做面包砖硬化、文体活动中心硬化、绿化;前寺门村集贸市场做面包砖硬化、顾码头做水泥砼路面,皱砖路牙; (2)东付村-绘彩于做水泥砼路面,皱砖;(3)南王庄-孟码头做水泥砼路面,皱砖路牙;(4)寺门村中学北做水泥砼路面,皱砖路牙。2.建设地点:泊头市寺门村镇辖区内(具体包括:前寺门村、前寺门村集贸市场、前寺门村西部寺门村中学路口、顾码头、东付村一绘彩于、南王庄一孟码头、寺门村中学北)。3.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至*********(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证为准)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质量缺陷责任期:一年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20 09:00至2024-05-2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1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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