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广东铁塔2024-2025年一体化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X-GDTT-BB-2024024),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执行不早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或合同预算总金额用完或采购方组织的新一轮同类产品或服务采购结果生效,三者以先到为准。
(2)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实施地域、计划工期、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保修期要求具体如下:
①预估规模:本项目采购总预算约为196193万元(含税),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合同签约金额。
②实施地域:广东省内,具体见标段划分情况表。
③计划工期:按照甲方工期要求完成,由甲方在实施前确定工期。
④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⑤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⑥保修期、缺陷责任期要求:工程终验合格后[24]个月。
(3)采购内容:常规施工业务范围内的项目(常规塔类、微站、传输、通信设备、机房的项目)、行业拓展项目及能源业务项目相关施工服务,不含高铁、地铁、城轨、高速(红线内)等专项覆盖站点。
①土建施工:包括新建铁塔基础、新建土建机房、新建框架机房、租赁机房装修、室外一体化柜基础、一体化机房(含彩钢板房、铁甲机房等)基础、机房改造加固、护坡、围墙、手孔、地坪、新建地网、搭接地网、6米及以下抱杆安装、美化天线外罩安装等施工。
②外电施工:包括10KV以下、220V和380V引入(架空、地埋、利旧管道、附挂、顶管)(含转供电)、报装、电力杆等施工。
③设备安装及塔桅施工:包括有机房站配套、一体化机柜站配套、无机房(柜)站配套、梯次/铅酸电池安装、动环监控系统安装/改造、动力配套二次搬运、蓄电池搬迁、电池合路器、开关电源安装/拆除/改造、整流模块安装、直流配电设备安装、空调安装、新增室内综合柜、基站(设备)搬迁、配套设备零星(模块)扩容、无线主设备安装、天馈安装、新建传输接入、荷载等量替换、增加支臂、增加拉线、地面塔加固、6米以上杆塔安装/改造、简易塔桅安装、塔桅平台吊装、塔体改造等施工。
④协助选址:协助完成铁塔公司自主选址以外的新建选址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完成站址谈判、合规性手续办理、施工协调等工作内容。
⑤能源业务施工:采用包工包料(甲供材料除外)模式,采购内容:
B端换电施工:B端充换电柜基础(如需)、新建地网、搭接地网等施工;220V和380V引入、架空、地埋、利旧管道、附挂、顶管等施工;充换电柜安装(含调试)、雨棚安装(如需),摄像头安装(如需)等施工。
低速充电施工:包括支架安装、接地、搭接地网等施工;220V/380V引入(架空、地埋、利旧管道)(含转供电)等施工;旧设备拆除、集中式主机安装、集中式插座安装、分布式设备安装等施工。
C端换电施工(除广州、深圳、佛山外):负责换电柜设备二次搬运、安装,电力电缆敷设,计量装置安装等。
备电施工:新建、改造UPS设备安装及调测,铅酸电池、磷酸铁锂电池(含梯次)的拆除、搬运、安装和调测,备电柜的搬运、安装及配套调测,动环监控系统安装/改造、直流配电设备安装等。
1.2本次集中招标采用【混合招标】的方式,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 |
区域 |
份额及对应区域 |
含税份额金额(万元) |
预估占比 |
|
1 |
广州 |
份额一 |
番禺区 |
3129 |
12.85% |
份额二 |
白云北(江高、人和、钟落潭、太和、龙归) |
2965 |
12.17% |
||
份额三 |
白云南(金沙洲、松洲、同德围、棠景、三元里、景泰、同和、大源、京溪、石井、新市、云城、黄石、鹤龙、永平、嘉禾、均禾、白云湖、石门)、越秀区 |
2828 |
11.61% |
||
份额四 |
黄埔区 |
2503 |
10.28% |
||
份额五 |
花都区 |
2399 |
9.85% |
||
份额六 |
南沙区 |
2295 |
9.42% |
||
份额七 |
增城区东(中新镇、永宁街道、新塘镇、派潭镇区域) |
1854 |
7.61% |
||
份额八 |
从化区 |
1826 |
7.50% |
||
份额九 |
天河区 |
1759 |
7.22% |
||
份额十 |
海珠区、荔湾区 |
1564 |
6.42% |
||
份额十一 |
增城区西(小楼镇、正果镇、朱村街道、荔城街道、增江街道、仙村镇、石滩镇区域) |
1237 |
5.07% |
||
2 |
深圳 |
份额一 |
宝安区 |
4534 |
20.15% |
份额二 |
龙岗区 |
4334 |
19.26% |
||
份额三 |
龙华区 |
2997 |
13.32% |
||
份额四 |
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 |
2472 |
10.99% |
||
份额五 |
坪山区、大鹏新区 |
2422 |
10.76% |
||
份额六 |
光明区 |
2347 |
10.43% |
||
份额七 |
南山区 |
1922 |
8.54% |
||
份额八 |
深汕特别合作区 |
1472 |
6.55% |
||
3 |
东莞 |
份额一 |
樟木头、谢岗、横沥、企石、桥头、常平 |
3463 |
16.35% |
份额二 |
塘厦、凤岗、清溪、黄江 |
3357 |
15.85% |
||
份额三 |
南城、莞城、万江、东城 |
3145 |
14.85% |
||
份额四 |
大岭山、大朗、松山湖、东坑 |
3093 |
14.60% |
||
份额五 |
长安、虎门 |
2351 |
11.10% |
||
份额六 |
道滘、洪梅、麻涌、望牛墩、中堂 |
2298 |
10.85% |
||
份额七 |
高埗、石碣、寮步、石龙、石排、茶山 |
2203 |
10.40% |
||
份额八 |
厚街、沙田 |
1271 |
6.00% |
||
4 |
揭阳 |
份额一 |
榕城区、揭东区 |
3843 |
31.78% |
份额二 |
普宁市 |
3381 |
27.96% |
||
份额三 |
惠来县 |
2613 |
21.61% |
||
份额四 |
揭西县 |
2254 |
18.65% |
||
5 |
佛山 |
份额一 |
南海 |
2751 |
24.00% |
份额二 |
顺德 |
2637 |
23.00% |
||
份额三 |
高明 |
2522 |
22.00% |
||
份额四 |
三水 |
2408 |
21.00% |
||
份额五 |
禅城 |
1146 |
10.00% |
||
6 |
惠州 |
份额一 |
博罗县、龙门县 |
2820 |
26.00% |
份额二 |
惠城区 |
2006 |
18.50% |
||
份额三 |
惠阳区 |
1876 |
17.30% |
||
份额四 |
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
1866 |
17.20% |
||
份额五 |
惠东县 |
1356 |
12.50% |
||
份额六 |
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922 |
8.50% |
||
7 |
湛江 |
份额一 |
廉江市、吴川市 |
3424 |
33.00% |
份额二 |
雷州市、徐闻县 |
2490 |
24.00% |
||
份额三 |
赤坎区、麻章区、遂溪县 |
2335 |
22.50% |
||
份额四 |
霞山区、开发区、坡头区 |
2127 |
20.50% |
||
8 |
韶关 |
份额一 |
武江区、浈江区、仁化县、南雄市、始兴县 |
5129 |
55.00% |
份额二 |
曲江区、翁源县、新丰县、乐昌市、乳源县 |
4197 |
45.00% |
||
9 |
云浮 |
份额一 |
罗定一区域(分界镇、附城镇、加益镇、黎少镇、连州镇、龙湾镇、罗城镇、罗镜镇、生江镇、泗纶镇、太平镇、榃滨镇) |
2054 |
23.86% |
份额二 |
罗定二区域(船步镇、华石镇、金鸡镇、朗塘镇、罗平镇、苹塘镇、双东镇、素龙镇、围底镇) |
1849 |
21.48% |
||
份额三 |
新兴区域 |
1644 |
19.10% |
||
份额四 |
云城区域 |
1109 |
12.88% |
||
份额五 |
云安区域 |
1027 |
11.93% |
||
份额六 |
郁南区域 |
925 |
10.75% |
||
10 |
清远 |
份额一 |
清城区(洲心街道,龙塘镇,横河街道,石角镇,源潭镇) |
2240 |
30.89% |
份额二 |
英德市、佛冈县 |
1866 |
25.73% |
||
份额三 |
清新区、清城区(东城街道,风城街道,飞来峡镇) |
1653 |
22.79% |
||
份额四 |
阳山县、连州市、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
1493 |
20.59% |
||
11 |
肇庆 |
份额一 |
高要、端州 |
2160 |
30.92% |
份额二 |
四会、鼎湖、高新 |
1865 |
26.70% |
||
份额三 |
广宁、怀集 |
1635 |
23.41% |
||
份额四 |
德庆、封开 |
1325 |
18.97% |
||
12 |
汕头 |
份额一 |
中心城区(金平、龙湖) |
2044 |
30.34% |
份额二 |
澄澳片区(澄海、南澳) |
1991 |
29.55% |
||
份额三 |
潮濠片区(潮阳、濠江) |
1362 |
20.21% |
||
份额四 |
潮南(潮南) |
1341 |
19.90% |
||
13 |
阳江 |
份额一 |
阳西县 |
2000 |
29.99% |
份额二 |
阳春市 |
1734 |
26.00% |
||
份额三 |
江城区、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 |
1601 |
24.01% |
||
份额四 |
阳东区 |
1334 |
20.00% |
||
14 |
茂名 |
份额一 |
电白 |
2308 |
35.46% |
份额二 |
高州 |
1260 |
19.36% |
||
份额三 |
茂南 |
1155 |
17.75% |
||
份额四 |
化州 |
945 |
14.52% |
||
份额五 |
信宜 |
840 |
12.91% |
||
15 |
梅州 |
份额一 |
兴宁、梅江、蕉岭 |
2141 |
40.01% |
份额二 |
五华、平远、丰顺 |
1819 |
33.99% |
||
份额三 |
梅县、大埔 |
1391 |
26.00% |
||
16 |
江门 |
份额一 |
蓬江、江海 |
1282 |
25.01% |
份额二 |
开平、恩平 |
1179 |
23.00% |
||
份额三 |
台山 |
1025 |
20.00% |
||
份额四 |
新会 |
871 |
16.99% |
||
份额五 |
鹤山 |
769 |
15.00% |
||
17 |
汕尾 |
份额一 |
陆丰市、华侨管理区 |
1876 |
40.92% |
份额二 |
海丰县、陆河县 |
1667 |
36.36% |
||
份额三 |
城区、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
1042 |
22.72% |
||
18 |
珠海 |
份额一 |
香洲南区(横琴区(横琴岛,含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所有海岛)、吉大街道、拱北区、南屏镇、湾仔街道、保税区) |
1469 |
33.99% |
份额二 |
香洲北区(狮山街道、翠香街道、前山街道、香湾街道、梅华街道、凤山街道、高新区) |
994 |
23.00% |
||
份额三 |
金湾区(金湾区全域,含平沙区、高栏港经济区) |
951 |
22.00% |
||
份额四 |
斗门区(斗门区全域,含富山工业区) |
908 |
21.01% |
||
19 |
河源 |
份额一 |
紫金县、东源县 |
1637 |
40.61% |
份额二 |
连平县、源城区(含江东新区) |
1255 |
31.13% |
||
份额三 |
龙川县、和平县 |
1139 |
28.26% |
||
20 |
中山 |
份额一 |
东区、中山港区、南朗镇、石岐区、阜沙镇、三角镇、民众镇、港口镇 |
1443 |
39.98% |
份额二 |
古镇镇、横栏镇、东升镇、小榄镇、东凤镇、南头镇、黄圃镇 |
1155 |
32.00% |
||
份额三 |
西区、沙溪镇、大涌镇、南区、五桂山区、三乡镇、坦洲镇、板芙镇、神湾镇 |
1011 |
28.02% |
||
21 |
潮州 |
份额一 |
潮安区 |
1306 |
39.99% |
份额二 |
饶平县 |
1241 |
38.00% |
||
份额三 |
湘桥区 |
719 |
22.01% |
||
22 |
共享标段 |
份额一 |
广东全省 |
1000 |
100% |
本项目共分为【22】个标段,【100】个份额,其中:【21】个常规标段(标段1-标段21)、【1】个共享保障标段(标段【22】)。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允许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中标的常规标段最多标段数为【7】个,中标共享保障标段最多【1】个。常规标段与共享保障标段可兼中。
1.3承包方式:投标人对工程项目包工包辅助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并独立承担安全责任(投标人提供材料须满足招标人的质量要求及标准规范。招标人有权根据上级政策变动,调整乙供材料设备为甲供)。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外电施工最高投标限价57.0%,土建、设备安装、塔桅、备电施工最高投标限价77.0%,C端换电、B端换电、低速充电施工最高投标限价97.0%,投标人折扣系数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关于区域份额调整机制:
1.履约管理:严格落实对供应商履约份额管理,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可启用区域份额调整保障机制,但应保证一个区域同一时段内有且只有1家供应商履约服务。
(1)当区域内履约份额超过签约金额98%。
(2)根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施工单位考核管理办法(后续如有更新,以更新后的考核实施细则为准)供应商在单个地市考核结果为月度考核评分低于60分、或上季度(或连续3个月月度考核)平均得分低于70分、或累计3个月拒交月度考核罚款(含黄牌罚款)、或收到两次黄牌警告,计红牌警告一次,广东铁塔启动清退程序,取消供应商在该地市服务资格。
(3)根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供应商被纳入公司黑名单。
2.常规标段:需启动份额保障的区域仅有1家其他中标人为需求保障供应商时,由其承接相关需求;有多家其他中标人为需求保障供应商时,按综合排名顺序承接相关需求;当一次区域份额调整涉及需求规模较大超出单一需求保障供应商剩余中标份额时,可由多家需求保障供应商同时承接,按综合排名顺序自行选择承接区域,但须保证一个区域只能有1家施工单位。
3.共享标段:常规标段原定中标人不能满足需求且无法通过标段内区域份额调整机制满足时,以及常规标段实际建设需求超出原定中标份额时,启动共享保障标段区域份额保障机制。同时评估后续建设需求,报省公司同意启动该常规标段的新一轮采购工作。
★2.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所有标段)
2.1依法设立: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③④⑤项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按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①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有有效的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下属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
④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⑤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证明材料要求: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及证书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jzsc.mohurd.gov.cn/home)】或投标人注册地省级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须提供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及证书在【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zzxy.nea.gov.cn/#/gateway/inquiryPublic)或信用能源(xyny.nea.gov.cn/main)】的查询截图。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和延续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3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备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通信基站土建工程或通信电力引入工程施工项目或通信配套工程相关施工或通信塔桅施工或通信基站一体化施工),同类项目业绩累计含税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证明材料要求:业绩合同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合同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线上订单(平台订单界面的截图,需要体现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提供的业绩合同证明材料若为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合同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列表清单中的框架合同金额,不计入。未体现与本次同类项目相关性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计,提供材料不全或无法辨认视为未提供。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不得通用。【如为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成员专业分工计算对应业绩,再进行累计(如证明材料无法明确的评委不予认可),若联合体协议分工涉及同一专业,则按照核定业绩较低的单位确定该专业的业绩金额。】
2.5三类安管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配备】
(2)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配备】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配备】
(4)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配备】
(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配备】
(6)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任【1】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满足即可】
证明材料要求:
①须提供三类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023年11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书或扫描件,及证书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电子证书或扫描件,及证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如拟派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返聘协议(或劳务合同);如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②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复用于各标段。项目总负责人为省级管理人员,负责对接省公司;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省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接全省安全生产管理。不同标段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允许复用,若复用,则只认可投标人所投标段中标段序号最小的标段,标段序号靠后的不予认可。上述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③各标段配置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与标段内或其他标段的岗位人员为同一人,否则,其他岗位人员不予认可。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或相应标段对应地市】“禁止交易企业”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相应标段对应地市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信誉承诺函》。【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并由牵头人提供投标信誉承诺函】
2.7控股管理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不得违反上述任一要求并由牵头人提供承诺书】
2.8施工劳务分包承诺: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若存在劳务分包,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落实(确定)劳务分包单位,同时提供劳务分包单位盖单位公章确定函;若不存在劳务分包,提供不进行劳务分包的声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须提供有效劳务分包合同/协议或不劳务分包声明至招标人或其下属分公司备案。劳务分包单位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劳务分包协议中须附价格条款,招标人或甲方有权在合同签订过程或履约过程中进一步核实,如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罚全额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适用并由牵头人提供承诺书】
2.9联合体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个,根据联合体协议的约定,按联合体成员专业分工评审对应资质。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10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不得违反上述要求并由牵头人提供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5月19日23时00分至2024年05月2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招标文件费用:按项目收取费用,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4.4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默认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投标人也可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以纸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投标人注册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0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昭悦路27号中国铁塔大厦
招标人: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昭悦路27号中国铁塔大厦
招标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新港东路1168号环汇商业(icp)大厦北塔13层
联系人:黄经理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互助路1号
项目负责人:池炀、张承祖、李新民、谢静、李福真、贾义斌、李成浩、赵阳、娄向科、卢德运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hxydgdtt@163.com
(2)异议接收方式(只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异议渠道:*********@139.com,或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出异议路径:我的项目-进入本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
(3)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5月19日